文学与教育学院

文学与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11-19作者:浏览:


 

党总支(副)书记是学院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学院党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研究学院的重大问题,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坚持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三、认真抓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的教育和新党员的发展,努力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认真履行保证监督职能,配合学院院长工作,对学院行政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团结、协调行政一班人努力工作,带领干部及教职员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五、做好学院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教研室、班级、教职工和学生中,调查研究他们的思想及特点,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关心他们的疾苦和困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和教代会等群团组织及民主党派、统战工作的领导,支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