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教育学院

2016年秋季赴泰汉语教学实习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07-12作者:浏览:


为保证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我院13级学生的实习质量,确保此次赴泰实习的效果,依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实习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次泰国实习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严守国家机密;

2.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全日制本科在读大三学生;

3.身心健康,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承诺实习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实习学校和陕商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4.普通话等级考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发音清晰,有较强表达能力与交流能力;

5.具有一定的英语口语交际能力。

泰国实习申请表.doc

二、赴泰实习时间:

2016年10月中旬至2017年2月。

三、相关实习费用:

学生个人支付费用:护照200元/本,签证800元(签证费450元+资料费350元),续签费用400元或2000泰铢,往返机票3000-5000元(根据当季情况)以及泰国SPN Baanpasa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费人民币500元,共6000-7000元人民币。

补助费用:泰国SPN Baanpasa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国实习学校给每位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提供免费住宿以及每人每月4000泰铢的固定工资。餐饮费每月3000铢或学校包一天两餐伙食。此外,实习学校还为每位实习生提供至少一次免费旅游泰国的机会。

五、选拔办法与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时间:2016年7月1日——2016年9月1日

学生在文化与艺术学院网页上自行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至4J517办公室。

(二)考核科目

1.笔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对外汉语教学知识测试、跨文化交际能力测试;

2.面试:对外汉语教学试讲、才艺展示。

考核时间:2016年9月11日——2016年9月12日

选拔考核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笔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轮测试;

第二阶段,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两项进行综合排名;

第三阶段,结合普通话、英语水平最终确定和公布赴泰学生名单,与入选学生家长签订赴泰实习同意书。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1日。

文化与艺术学院 中文系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