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教育学院

文学与教育学院兼职班主任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21-07-18作者:浏览:



    依据《文学与教育学院兼职班主任管理办法》,为切实发挥专业教师教书育人的专业特长,指导学生专业学习,进一步加强教与学的联系与融合,提升学生学科、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成果,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 “1+5+5”学生发展团队补充规定如下:

一、团队建设

(一)兼职班主任积极与辅导员对接,在所指导的班级中组建五支团队,即考研学习团队、学科(科技)竞赛团队、创新创业团队、专业活动团队、学业帮扶团队;每支队伍下由一名队长和四名队员组成;

1.考研学习团队:在兼职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本班考研专业课复习资料搜集与辅导员工作;

2.学科(科技)竞赛团队:在兼职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本班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科技)竞赛活动的开展、组织工作;

3.创新创业团队:在兼职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本班“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校创新创业园区入项目申报工作;

4.专业活动团队:在兼职班主任的指导开展“一班一品”专业活动,一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专业活动;

5.学业帮扶团队:由兼职班主任在班级成绩排名前15%的学生中选拔5名学生组成,帮助班级学习后进学生提升学高学习成绩,发挥好专业教师与学习后进学生学业指导的桥梁作用。

(二)各团队在兼职班主任的指导下根据自己团队主要任务拟订活动计划;

(三)各团队建立自己的微信活动群,兼职班主任依据活动计划,每周至少一次线上或线下活动指导,填写《文学与教育学院兼职班主任指导记录表》;

(四)各团队学生经兼职班主任指导后,在班级中有序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二、工作任务

(一)本、专科第一学年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科技、创新创业竞赛获奖3人次(团体项目以学生负责人为准),指导班集体开展与第一课堂、考研、学业帮扶相关的第二课堂活动(竞赛)2次。

(二)本科第二、三学年,专科第二学年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科技、创新创业竞赛获奖6人次(团体项目以学生负责人为准);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项,立项1项;指导班集体开展与第一课堂、考研、学业帮扶相关的第二课堂活动(竞赛)2次。

(三)本科第四学年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科技、创新创业竞赛2人次(团体项目以学生负责人为准),指导班集体开展与第一课堂、考研、学业帮扶相关的第二课堂活动(竞赛)1次。

三、考核办法

(一)兼职班主任年终教学量化分值为每班20分。

(二)学院针对兼职班主任的团队指导过程和记录会随机抽查,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扣发检查当月绩效200元。

(三)年终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全额对现当年补贴、绩效奖励分值;完成工作任务50%的,当年补贴、绩效奖励减半;完成工作任务50%及以下的当年补贴、绩效奖励全额扣除。

四、本规定于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