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教育学院

关于2014年暑假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9作者:浏览:


根据2013-2014学年校历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14年暑假放假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暑假放、收假时间

1.学生于6月30日放假,7月1日起假,8月29日收假。

2.2014届毕业生7月7日(星期一)召开毕业典礼,并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办理离校手续。

3.7月1日至13日教职工继续上班。各教学单位应完成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教师应认真疏理考试试卷、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档案以及巡视诊断支撑材料等。7月10日至11日,学校组织抽查各教学单位2013-2014学年第一、二学期试卷、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文件、教学档案等。

(1)教师7月14日起假,8月11日收假,8月12日(星期二)上班。

(2)职能处室7月14日至8月11日间安排行政人员轮休(每人三周),8月12日(星期二)上班。

(3)后勤保障中心7月14日至8月11日间安排职工轮休(每人两周),8月12日(星期二)上班。

二、2014年新生和在校生报到上课时间

1.在校生8月30日至 31日为报到时间,9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成教新生8月12日至15日为报到时间,8月16日至22日为军训时间,8月23日、24日(双休日)正常休息, 8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统招新生8月26日至29日为报到时间,8月30日至9月12日为军训时间,9月13日、14日(双休日)正常休息,9月1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相关事项

1.暑期边工作边休整。未参加招生、接待、培训以及教学准备等工作者,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岗位工资。各单位将参加各项工作的人员名单于7月10日前报人力资源处。

2.招就办要做好招生的各项工作,负责考生及家长现场咨询、宣传以及新生报到的接待工作。招生与新生接待整体工作由党政办协调。

3.后勤保障中心按计划做好修缮工作,保证暑期工作单位的水、电等供应。

4.各单位要安排好期末工作,重点做好考试、阅卷工作,按时完成学生成绩录入。提前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有序、顺利。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     

5.学生工作中心做好学生的购票及离校工作,学生因购票或其它原因7月14日前不能离校者,由学生工作中心和后勤保障中心统一集中安排食宿。各二级学院将没有离校的学生登记造册,明确离校时间和去向,于7月10日前报学生工作中心。

6.各单位在放假前须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离校前将办公用电脑等贵重物品集中存放在安全措施较好的房间,锁好门窗,并贴好封条。重点防范部位要报保卫处备案。

7.暑假期间保卫处全体人员照常上班,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对重点防范部位要明确责任,加强防护,确保暑假期间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8.暑假校领导带班时间由校党政办安排,重大事项值班人员须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9.暑假期间需要安排值班的单位、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工作,并将安排表于7月10日前报送校党政办行政科。

10.全校教职员工严格遵守放假离校和开学返校时间。人力资源处要严格考勤。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